因交通事故赔偿数额纠纷,法院高效调解化解案款矛盾!近日,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告当庭给付赔偿款,案结事了,有效促成矛盾化解。
2022年11月份,李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沿320国道某路段时,碰撞到行人王某,造成王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通警察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但双方就赔偿款数额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王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法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案件受理前期,王某坚持按照诉讼请求要求赔偿,李某则认为原告请求的赔偿数额过高,要求核减。承办法官认为该案认定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法律责任比较明确,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遂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分析事故发生成因,进行释法析理,悉心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李某一次性赔偿王某某各项损失共计7000元,王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李某当场支付了案款,至此,该案得以顺利化解,实现案结事了。
调解结案加当庭履行的方式,可以让当事人的纠纷得以一次性解决,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今后,余江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引导当事人选择合适的纠纷解决措施,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