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彩票被“错打”与中奖“失之交臂”,法院如何判?因体彩店错打彩票中了大奖,畅享彩票人生“意外之喜”。而福建省连城县的朱某购彩时却在出现“错票”的情形下“将错就错”,导致与中奖“失之交臂”,最终只能吞下自行承担责任风险的“苦果”。
在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期间,彩民朱某添加连城县某某彩票店傅某微信后,于11月23日通过微信方式向傅某购买投注内容为“克罗地亚胜平,日本胜,西班牙胜,比利时胜平,四串一”的足彩,同时支付450元彩票款。不久,朱某发现购买的彩票面单中德国队与日本队的胜负结果与他委托投注的结果不一致,傅某错打成了“德国队胜日本队”,随后朱某通过微信告知傅某这一情况,但未要求重新打印彩票。
稍后,朱某在微信朋友圈晒出上述含有德国队胜日本队内容的彩票,并在和傅某的聊天记录中称“希望借你之手,德国赢”。最终,当日本队1:0小胜德国队后,追悔莫及的朱某马上联系傅某要求赔偿损失,但双方各执一词,未能达成和解。朱某便将傅某诉至法院,要求傅某按原购买方案可获取的彩票中奖收益6000余元进行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为合同纠纷,朱某添加傅某微信并通过微信购买彩票的行为,为要约;傅某打印并将打印好的彩票内容发送给朱某,为承诺。其中打印为“德国队胜日本队”的彩票与朱某所指定投注的“日本队胜”意思不相一致,故就该组彩票而言,双方未达成合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傅某所交付的“德国队胜日本队”的该组彩票构成新要约,对此朱某虽在微信聊天中提出异议,但其完全可在足彩销售终端关闭前要求彩票店重新出具彩票的情况下,却未提出重新打印的要求,而是在微信朋友圈晒出“德国队胜日本队”的彩票并称“希望借你之手,德国赢”,可见朱某对于新要约已完全认可并作出明确承诺,该案双方当事人之间已成立“德国队胜日本队”而非“日本队胜德国队”的彩票合同。
彩票购买人在购买彩票时合同效果尚未显现,只存在中奖可能却无法确认必然中奖,中奖与否属于当事人无法预料、不能控制因素。该案中,朱某正是在无法预料胜负结果的前提下,对于傅某所谓“错打”彩票行为在可变更情形下未提出变更要求,从而导致朱某对胜负结果竞猜错误未能获得相应中奖收益,朱某应为其购买该组彩票行为自行承担责任和风险。据此,法院依法驳朱某的诉讼请求。
针对“错打”彩票引发纠纷问题,法官提醒:
对于购彩者,应尽到谨慎核对义务,在购买彩票后应第一时间核对号码或者投注内容是否准确,如发现彩票或投注内容有误,应在销售终端关闭前及时要求销售者重新打印。
对于彩票销售端,除尽到在显目位置张贴相关告知义务外,更应尽到谨慎细致责任,切实提高彩票销售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减少错票的机率。如确实出现错票,应及时联系购票方,确认其是否要重新打印彩票,并明确告知不重打彩票的相关后果。
对于彩票监督管理部门,应强化监督机制和管理机制 ,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强化典型案例警示,强化相关法律宣传,尽量减少因错票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