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净身出户后反悔要财产 法院支持!近年来,婚姻自由已经是大家的共识,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尤其是一些年轻人为了尽快离婚,会让渡自己的财产权利,自愿签下“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那么签了“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还能反悔吗?
近日,新疆的男子卡某与女子帕某在结婚13余年后,帕某因夫妻双方感情不和,且男方有家暴倾向,执意要离婚。双方约定一套70平米的安居房、一台电动车、2头牛等总价93200元的共同财产,归卡某所有,最终双方通过调解离婚。帕某除了小儿子阿某以外,其他财产自愿放弃。
然而,离婚2个月后,帕某因反悔再次来到巴楚县人民法院琼库尔恰克人民法庭,要求重新分割调解书上的财产。法官考虑到帕某当时的决定,是在被卡某家暴后做出的,另外,帕某当时一心想离婚而达成的财产处理协议,多伴有感情因素,对帕某不公平。经法院审理,对帕某要求撤销调解书将共同财产确定归其所有的主张,予以支持。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最终经法院审理,对帕某要求撤销调解书将共同财产确定归其所有的主张,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