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服务起纠纷,法官耐心调解终化解!近日,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了一起美容店服务合同纠纷案。
2023年春,赵某在李某经营的美容店内办理预付卡,充值3800元。充值完毕当日,赵某回到家中左思右想,终究觉得充值行为欠妥,随即同李某协商解除服务,并请求李某退还3800元。但李某认为,美容店已投入人力接待赵某,为赵某提供了美容体验,且美容产品已拆封,客观上造成了支出和损失,要求赵某履约,不同意退还预付款。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多次协商未果后,赵某遂诉至法院。
溧阳法院速裁中心戴伟民法官接手此案后,决心妥善化解原、被告之间的矛盾纠纷,平息双方冲突。在庭审中,虽然美容店经营者李某以远在外地为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但戴法官没有一判了之,而是与李某电话沟通,向其阐明相关法律规定。
起初,李某并不理解、认同“经营者以发行单用途预付卡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 消费者有权自付款之日起十五日内无理由要求退款,经营者可以扣除其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已经产生的合理费用”的法律规定,坚持认为美容店已有支出,赵某应履行合同。
戴法官就《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立法精神及相关条文的本意进行阐明,并从情理和商业信誉方面对双方进行了疏导和引导。
经过耐心的释法、说理、讲情,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李某全额退还充值款3800元,事后李某及时履行完毕。一起长达两个多月的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