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请假照顾病危父亲被认旷工辞退!近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及员工请假权益的案件。一名员工因需要照顾病危的父亲而请假,却被公司认定为旷工并辞退。幸运的是,经过仲裁程序后,该员工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认定公司解除合同的行为违法,维护了员工的权益。
据悉,该员工于2021年年底入职某公司,成为工勤岗的一名操作工。2023年初,其父亲被诊断为恶性肿瘤,病情危急。该员工向公司请假以照顾病危的父亲,但未获得批准。在假期结束后,他再次请假以继续照顾父亲,但仍未获得批准。公司认为该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构成旷工,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因此解除了他的劳动合同。
该员工不服公司的决定,向南京市江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认为公司的解除合同行为违法,并支持了该员工的诉求。随后,该员工将公司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公司的辩护律师辩称,根据公司规定,员工请假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签字。虽然该员工提交了医院出具的证明材料,但未获得所有部门经理的批准签字,因此其请假行为无效,构成旷工。
然而,法院认为,尽管公司的规定是为了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效率,但是在具体操作中,应当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员工的实际情况和家庭困难。在本案中,该员工在请假时已经向公司说明了情况并提供了医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因此公司应当予以批准。
此外,法院还指出,公司在知晓该员工的父亲病危的情况下,未批准其请假并将其视为旷工的行为是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在员工遇到家庭困难时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的解除合同行为违法,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并恢复该员工的工作岗位。这一判决不仅维护了员工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法律对员工家庭责任和孝顺行为的支持。
此案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讨论。许多网友表示支持法院的判决结果,认为公司在员工面临家庭重大变故时应该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而不是过于苛刻和冷漠。有网友评论说,“如果连员工的家庭变故都不能给予理解,那这样的公司还有什么人情味?”
这一事件也再次引发了人们对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关注。企业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员工的实际情况和家庭困难。同时,员工也应当尽到告知义务,合理安排工作和生活。
此案件的判决结果无疑对于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以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提醒广大企业和员工,在面对家庭困难时,应当相互理解、支持和关心,共同营造一个友善、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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