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是卖方需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注:卖方的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而买方需身份证、户口簿、当事人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
一、房屋过户需要的手续
1、准备房产过户资料;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二、房产过户流程
1、签订合同:房产证过户如果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记得必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房产证的共有人较好都在场。
2、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缴纳税费: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买卖双方进行交接,过户完毕。
三、房屋过户的费用标准
1、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印花税:房款的0.05%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2、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印花税:房款的0.05%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营业税:全额的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4)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由于我国目前房屋等的不动产实行的是登记制度,故房屋的买卖合同签署之后,是需要带着此合同等的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根据规定,在过户之前,需要先缴纳个人所得税等的税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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