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是什么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是正当防卫。根据《刑法》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正当防卫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
在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我们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危险。遇到这些情况,刑法第二十条赋予了我们紧急避险的权利。只要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自己或他人的权利,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即使造成了一定损害,也不会负刑事责任。但请记住,任何行为都应有个度,超过必要限度的避险行为,仍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所以,合理合法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特殊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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