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大病申请政府救助的,首先,申请者需要了解当地的大病救助政策,包括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范围等,这些信息通常可以在当地政府网站、民政部门或医疗保障部门找到,了解政策有助于申请者明确自己的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
一、向政府申请大病救助条件
1、身份条件:一般来说,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如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低收入群体可申请。部分地区还将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确实因为贫困无法承担治疗费用的大病患者也可以申请救助。
2、疾病条件:所患疾病需符合当地规定的大病救助病种范围,常见的有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各地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3、费用条件: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且经过基本医疗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仍较高,达到当地规定的最低救助线。
二、准备申请材料
1、身份及经济状况证明: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同时,需准备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如低保证、五保证、特困人员供养证等;若是因病致贫家庭,还需提供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相关证明,包括家庭成员的收入流水、房产证明、车辆证明等。
2、疾病证明材料:准备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出院小结等,这些材料需清晰表明患者所患疾病符合救助病种要求。例如癌症患者,需提供病理报告、化疗记录等相关医疗文件。
3、医疗费用证明:准备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销结算原件及复印件等,以核算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情况,这是确定救助金额的重要依据。
三、申请大病救助的流程
1、书面申请:由患者本人或其家属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如《大病救助审批表》《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等。申请书应如实填写患者基本情况、患病情况、家庭经济状况等内容。
2、初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和患病情况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核实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初审一般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如10-15个工作日,初审通过后会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民政部门。
3、复审:县级民政部门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重点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救助条件、医疗费用情况等,复审过程中可能会与医保部门、医院等进行数据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复审通过后确定救助金额。
4、公示与发放:对拟救助对象进行公示,一般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以上,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县级民政部门将大病救助金发放给申请人,发放方式一般通过银行转账,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严正申明: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本站原创内容,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近日有不法分子严重侵犯本站权益,已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