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间借钱不还起纠纷,法官倾力调解续友情!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石卡人民法庭通过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朋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效修复了双方当事人多年友谊。
甲某与乙某是相识多年的好友,去年年底,甲某因生意经营困难急需资金周转,便向乙某借钱,乙某二话不说当即转了15000元给甲某救急,并与甲某签下借条。然而约定还款期限已满,乙某却仍未收到甲某的还款,在乙某的多次催款下,甲某也只是偿还了部分便没有了消息。无奈之下,乙某来到法院请求偿还。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陈伟翠第一时间梳理案情,考虑到双方是多年好友关系,若因为这件事影响双方多年友谊,实在是令人惋惜,遂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陈法官找准案件突破口,全力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在陈法官的努力下,甲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乙某致歉并表示自己并非故意不还钱,而是资金实在周转不开,没有足够的钱归还给好友又碍于面子,故而在好友催款时躲躲闪闪,希望能够得到乙某的原谅,乙某也表示理解甲某的不易,同意甲某分期还款。最终,在陈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多年友谊得以延续。
法官提醒:千金易得朋友难寻,朋友间借贷本就是相互信任的体现,不要让“失信”行为伤害了彼此友情,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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