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是指规定担保关系的法律规范,主要涉及担保的种类、担保的效力、担保的设立和清偿等方面。担保是指债务人为了保证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履行,而向债权人提供的财产或者行为保证。
担保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保护债务人的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担保法的适用范围包括民事、商事、金融等领域。在担保法的规范下,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适合的担保方式,以达到风险控制和信用保障的目的。
1、定金
虽然合同里写了交定金多少多少,但是你可以不交,因定金合同为实践合同,不交钱即不生效。
2、保证的方式
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约定了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由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是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可以要求债权人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时,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债务。如果担保合同中没约定或约定不明,则为连带保证。即债权人可以选择起诉债务人,也可以起诉保证人。
3、保证债务的从属性
保证债务被称为从债,其存在依赖于主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务。意思是,如果债务人把欠债权人的债务偿还了,则保证人的保证债务自然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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