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是代表企业法人行为的自然人。法人代表,即法人的授权代表,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这个组织的自然人,可以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根据相关规定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法人代表的条件
1、法人代表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者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4、能够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五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