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可以佩戴党徽。可以佩戴党徽,预备党员指示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其他的跟正式党员一样。
党徽是党的象征,是党员身份的标志。自觉佩戴党徽,既是党员形象的具体反映,也是每个党员自身觉悟和组织纪律的一种外在表现;既有利于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加强自我教育,又便于密切党群关系,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树立党员形象。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员佩戴党徽规定》
第一条 佩戴的对象。党徽佩戴的对象为在职在岗的全体共产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第三条 佩戴的部位。佩戴党徽应当严肃、庄重。党徽应佩戴在外衣左胸中间位置。党徽若与其它徽章同时佩戴,应将党徽置于其它徽章之上。
第四条 佩戴的场合。党员必须在以下场合佩戴党徽(在进行对外公务交往时不适宜佩戴党徽的除外):(一)在正常上班工作时;(二)遇有节假日调整的上班工作时;(三)特定场合指定需要佩戴党徽徽章时;(四)参加本单位举行的集体活动或集会时(五)外出参加活动或工作需要佩戴党徽徽章时;(六)其他原因需要佩戴党徽徽章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