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级别是副国级。在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为副国级级别,最高检检察长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层面的,副国级,比省委书记和部长级别都高,现任是从司法部部长升上来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中华人民共和国党和国家领导人之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命,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其职责是:
1、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4、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
5、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6、负责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
7、提出全国检察机关体制改革规划的意见;
8、制定有关检察工作的条例、细则和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七章规定,检察官的级别分为四等十二级。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为中国首席大检察官。
第二条 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
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除履行检察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第十四条 初任检察官采用考试、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具备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应当具有法学专业知识和法律职业经历。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应当从检察官、法官或者其他具备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