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票退票手续费的算法:
1、开车前8天(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
2、票面乘车站开车时间前48小时以上不足8天的按票价5%计;
3、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按票价10%计;
4、不足24小时的按票价20%计。
在办理车票改签或“变更到站”时,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的,退还差额,对差额部分核收退票费并执行现行退票费标准。
上述计算的尾数以5角为单位,尾数小于2.5角的舍去、2.5角及以上且小于7.5角的计为5角、7.5角及以上的进为1元。退票费最低按2元计收。
法律依据
《铁路法》
第十二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旅客按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乘车,并到达目的站。因铁路运输企业的责任造成旅客不能按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乘车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旅客的要求,退还全部票款或者安排改乘到达相同目的站的其他列车。
第十四条 旅客乘车应当持有效车票。对无票乘车或者持失效车票乘车的,应当补收票款,并按照规定加收票款;
拒不交付的,铁路运输企业可以责令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