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损害赔偿纠纷 法官温情调解促当庭履行!近日,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孔垄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17万元赔偿款,为该案画上圆满句号。
原告程某在被告湖北某棉业公司务工。2022年8月19日,程某在车间操作棉花回收机时,左手不慎被吸入机器内。程某被紧急送医并住院治疗48天,经司法鉴定其伤残程度为八级伤残。因原、被告双方未能就损害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遂起纷争、对簿公堂。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双方对赔偿金的数额认定有较大争议,且原告程某伤后未愈,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为减轻双方诉累、尽快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在认真梳理案情后,决定以调解方式促进双方化解纠纷。
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双方诉求,全面深入了解各方想法与困难,积极为双方搭建沟通桥梁,通过释法说理帮助双方从法律角度明晰案情。经过坚持不懈的协商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湖北某棉业公司一次性支付程某各项损失17万元,并当庭完成给付。
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既化解了双方当事人间的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又彰显了人民法院以当事人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司法为民情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